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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規則

研討會-發表規則

口頭發表規則

  1. 現場備有筆記型電腦(附有USB插槽)、單槍投影機、簡報筆及麥克風。
  2. 請報告者於Session開始前30分鐘前完成投影及播放測試,不接受自行攜帶筆電進行簡報。
  3. 每個人口頭報告時間原則上為15分鐘(包含口頭報告10分鐘與提問時間2-5分鐘,請自行掌握)。
  4. 口頭報告在第10分鐘、12分鐘,響鈴各提示一次,請報告人掌握時間。